恒達集團控股發布公告稱,賣方與各買方單獨訂立個別的買賣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購買有關物業單位。
公告顯示,金匯廣場的開發商許昌恒達、東城花園的開發商許昌東恒、恒達和園的開發商許昌魏恒為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許昌魏恒與公司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李小冰先生的配偶林媙女士訂立買賣協議。據此,林媙女士購買恒達和園3號大樓1座7及8樓702室、恒達和園地庫D086的停車位,代價214.6萬元。
許昌魏恒與公司執行董事王振峰先生訂立買賣協議。據此,王振峰先生購買恒達和園地庫A202的停車位,代價5萬元。
許昌魏恒與公司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李小冰先生的母親劉玉蓮女士訂立買賣協議。據此,劉玉蓮女購買恒達和園3號大樓1座7及8樓701室、恒達和園地庫D087的停車位,代價217.64萬元。
許昌魏恒與公司執行董事齊春風女士的女兒張帆女士訂立買賣協議。據此,張帆女士購買恒達和園5號大樓1座2樓201室、恒達和園地庫A163a的停車位、恒達和園10號大樓地庫第2層15室,代價153.4萬元。
恒達和園位于中國河南省許昌市東城區八龍路以西及南海街以南的一個住宅地產項目,總占地面積約51,722平方米。
許昌東恒與公司執行董事王振峰先生訂立買賣協議。據此,王振峰先生購買東城花園17號大樓2座7及8樓702室,總建筑面積約245.45平方米,代價163.85萬元。
東城花園位于河南省許昌市東城區魏武大道以東及學府街以南的一個住宅地產項目,總占地面積約124,224平方米。
許昌恒達與公司執行董事王振峰先生的兒子王逸凡先生及執行董事王振峰先生的兒媳董征女士(執行董事王振峰先生的兒媳)訂立買賣協議。據此,他們購買位于金匯廣場2號大樓1及2樓S08室,總建筑面積約139.14平方米的一個商業單位。代價200萬元。
金匯廣場位于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八一路以北及北關大街以東的一個住宅及商業地產項目,總占地面積約85,506平方米。
據悉,金匯廣場的開發商許昌恒達、東城花園的開發商許昌東恒、恒達和園的開發商許昌魏恒為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物業單位為本集團已竣工的待售物業或開發中物業。根據買賣協議,本集團預期將就出售物業單位而收取的總代價為人民幣954.5萬元。